Social Media Privacy Policy

SNS 行銷隱私權政策

制定於 2025 年 5 月 28 日
最後更新於 2025 年 6 月 4 日

本政策適用於TOHO Global株式會社(以下簡稱「TG」)以及Toho Entertainment Asia Pte. Ltd.(以下簡稱「TEA」,TG及TEA合稱為「本公司等」)在經營社交媒體帳號及實施社交媒體活動及其他行銷活動時所蒐集的個人資料,本公司等將遵照所適用的資料保護法處理個人資料。


本政策旨在說明,關於本公司等經營的社交媒體帳號及本公司等實施的社交媒體活動及其他行銷活動,本公司等自社交媒體使用者(定義如下)、報名社交媒體活動之參加者或考慮報名參加者(以下合稱為「參加者」)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其處理之依據。請詳閱本政策並充分理解之。


此外,若本政策規定與本公司等的其他隱私權政策規定相衝突時,則在衝突的範圍內,以本政策規定為優先。


1. 蒐集的個人資料類別、蒐集方法及處理目的


本公司等會基於下列目的,直接自社交媒體使用者或本公司等實施之社交媒體活動及其他行銷活動的參加者蒐集並處理以下類別的個人資料。


(1) 為本公司等經營社交媒體帳號之目的

造訪本公司等經營的社交媒體帳號的訪客、該社交媒體帳號的追蹤者,或對該社交媒體帳號或其發文進行發文、留言、回覆、按讚、標註、標記等行為(以下簡稱「發文等」)的社交媒體使用者(本政策中稱為「社交媒體使用者」)之社交媒體帳號名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個人頁面頭貼、追蹤者、發文等之內容、與社交媒體使用者透過發文等互動之內容。


(2) 為本公司等商品或服務活動之實施及將贈品寄送給中獎者之目的

參加者之社交媒體帳號名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與中獎者的聯絡內容。


(3) 為實施本公司等之商品或服務相關其他行銷活動之目的

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之社交媒體帳號名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個人頁面頭貼、追蹤者、發文等之內容、與社交媒體使用者透過發文等互動之內容、本公司等網站的瀏覽紀錄、與中獎者的聯絡內容。


(4) 為對應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諮詢之目的

除上述(1)至(3)記載的資料外,尚有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諮詢內容以及與該諮詢相關的往來內容之資料。


(5) 為遵守本公司等所適用之法令或對應法院命令及法律程序之目的

上述(1)至(4)記載的資料。


此外,本公司等將透過以下方法蒐集上述(1)至(5)記載的個人資料:


① 本公司等造訪社交媒體使用者的社交媒體帳號的個人頁面或發文等之方法。


② 參加者在參加本公司等經營的社交媒體帳號實施的活動時,將自己的個人資料輸入到參加表格之方法。


③ 本公司等將個人資料輸入表格的連結透過私訊發送給本公司等經營的社交媒體帳號實施活動的中獎者,中獎者造訪該連結並將自己的個人資料輸入到該輸入表格之方法。


④ 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透過私訊向本公司等進行諮詢之方法。


⑤ 參加者造訪社交媒體活動連結的網站時,取得在本公司等網站內的瀏覽紀錄之方法。


此外,在參加本公司等舉辦的活動及領取贈品時,有時需提供一定的個人資料。參加者可以拒絕向本公司等提供個人資料,但在此情況下,該參加及贈品的領取等可能會受到限制。


2. 處理個人資料的合法性依據


本公司等依適用之資料保護法須基於合法性依據(包含所適用之資料保護法下認可的類似概念。以下相同。)處理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時,將基於以下合法性依據處理個人資料。


(1) 契約:為了履行本公司等與參加者(不包含考慮參加者。以下於(1)中皆同。)締結的契約,或為了實施參加者在締結契約前要求的事項,而需要處理關於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之情況。


(2) 正當利益:為了本公司等或第三人追求的正當利益(例如,對應來自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諮詢)而需要處理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之情況,且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利益及基本權利並未優先於上述利益。


(3) 同意:本公司等已取得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同意處理個人資料之情況。


(4) 法律義務:本公司等為了遵守法律義務,而需要處理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之情況。


上述1.記載的各個人資料處理目的,本公司等所依據的合法性依據如下:


① 為本公司等經營社交媒體帳號之目的:正當利益或同意。


② 為本公司等商品或服務活動之實施及將贈品寄送給中獎者之目的:契約或同意。


③ 為實施本公司等之商品或服務相關其他行銷活動之目的:正當利益或同意。


④ 為對應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諮詢之目的:契約、正當利益或同意。


⑤ 為遵守本公司等所適用之法令或對應法院命令及法律程序之目的:正當利益或法律義務。


3. 個人資料的揭露對象


本公司等可能在上述1.記載的處理目的範圍內,向以下對象揭露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1) 服務提供者

本公司等可能會向社交媒體帳號或社交媒體活動的受託經營者、資訊科技服務提供者、贈品配送業者等提供特定服務之第三方服務提供者,揭露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2) 員工

本公司等可能會向有權限及有必要性存取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之員工,揭露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4. 國際傳輸個人資料


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可能會傳輸到位於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所在國家・地區外的第三方。本公司等在向該第三方傳輸個人資料時,將確保以下任一事項,或取得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同意等,以遵守本公司等所適用之資料保護法:


(1) 傳輸目的地之國家或地區,在適用的資料保護法下已被指定為能對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就個人資料享有的權利及自由充分程度保護之國家・地區。


(2) 該第三方與本公司等已締結所適用之資料保護法中要求的個人資料傳輸之相關契約。


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可以透過聯絡以下11.記載的本公司等聯絡方式,就個人資料傳輸到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所在國家・地區外時所賦予之保護為更詳細之確認。


5. 個人資料的共同利用


本公司等可能在上述1.記載的利用目的範圍內,將上述1.記載的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社交媒體帳號名稱、姓名、地址等個人資料項目,以TG為共同利用的管理負責人,與本公司等的集團公司(https://www.toho.co.jp/company/group)各公司依日本個人資料保護法進行共同利用。


6. 安全管理措施


(1) 本公司等為了防止個人資料遺失、毀損、不當攜出至公司外部、洩漏、竄改等,將整備公(1) 司內部規章等,並採取其他安全管理上必要且適當之措施。


(2) 本公司等為了個人資料的安全管理,將對董事及員工持續實施公司內部教育。


(3) 本公司等透過公司內部出入限制、資訊安全對策等,採取個人資料的安全管理措施,並致力於防止個人資料洩漏等。


(4) 本公司等將對處理個人資料的受託者、董事及員工實施適當監督。


可以透過聯絡以下11.記載的諮詢窗口,就本公司等就個人資料處理所採取的安全管理措施為更詳細之確認。


7. 個人資料的保管期限


本公司等將於為達個人資料利用目的所必要之期間內,保管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具體而言,將分別依以下期間保管:


(1) 社交媒體帳號名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個人頁面頭貼、追蹤者、發文等的內容、與社交媒體使用者透過發文等互動的內容、本公司等網站的瀏覽紀錄、與中獎者的聯絡內容:自取得起1年內。


(2) 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之諮詢內容相關資料:自收受諮詢起1年內。


但若適用之法令要求必須保存個人資料更長之期間,則不在此限,在此情況下,將於法令要求的期間保存該個人資料。


8. 確保個人資料的正確性


(1) 本公司等致力於以正確且最新的狀態管理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2) 若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內容有變更,請透過聯絡以下11.記載的本公司等聯絡方式進行變更手續。


(3) 若因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未進行變更手續而導致本公司等聯絡或服務提供產生阻礙時,本公司等將不負任何責任,敬請見諒。


9. 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權利


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就本公司等保有的個人資料,享有複數法律上的權利。這些權利可能會依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所在地及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與本公司等關係所適用的資料保護法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含以下各項:


(1) 取得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之個人資料處理相關資訊之權利,以及本公司等保有之社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之存取權利。


(2) 若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時,要求本公司等進行更正之權利。


(3) 在特定情況下,要求本公司等刪除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之權利。


(4) 在特定情況下,要求限制本公司等處理個人資料之權利。


(5) 針對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處理,向本公司等提出異議之權利。


(6) 以結構化、一般性利用且機器可讀取的形式接收個人資料,及/或要求本公司等在技術上可行的範圍內,將該個人資料直接傳輸給接收者之權利。


(7) 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個人資料處理是基於其同意時,可隨時撤回該同意之權利(但撤回同意不會影響在撤回前進行之個人資料處理的合法性。)。


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可以透過聯絡以下11.記載的本公司等聯絡方式行使上述權利。若認為本公司等侵害了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權利時,也可以向相關的資料保護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10. 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等有時會處理13歲以上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在處理13歲以上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時,若依所適用之資料保護法需取得行使親權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公司等在與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聯絡時,將進行年齡確認及取得行使親權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1. 本公司等的聯絡方式


關於本政策、社交媒體使用者或參加者的權利或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的其他事項,如有任何疑問,請透過以下聯絡方式洽詢。


TOHO Global株式會社地址: 東京都千代田區有樂町1-2-2

諮詢窗口:tg_support_privacy@toho.co.jp

代表取締役社長:植田浩史


Toho Entertainment Asia Pte. Ltd.

地址: 1 Marina Boulevard, One Marina Boulevard, #20-00, Singapore 018989

諮詢窗口:tea_support_privacy@tohoea.com.sg

CEO: 植田浩史


12. 本政策的變更方法


本公司等可能會變更本政策。本政策開頭記載的「制定日期」或「最後更新日期」表示本政策制定或最後更新的日期。若依所適用之資料保護法就需通知或取得同意之事項進行變更時,該變更將在實施通知或取得同意之時點生效;其餘事項之變更,將在本公司等公布變更後的本政策之時點生效。

12.10.2025 09:51
TOHO Global 株式会社